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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乡镇“大排名”,专项约谈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党委书记
发布日期:2019-07-17 15:33 信息来源:济宁组工
信息来源: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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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济宁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销号专项推进组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会议,对截至2019年6月底,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万元村占比排名后3位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据悉,为进一步压实消薄增收责任,济宁市坚持定期到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县(市、区)特别是156个乡镇(街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大排名”,并将约谈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会上,被约谈的3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认真分析了工作进度落后的原因,从重视程度、工作机制、发展路径、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并明确了下步推进措施和具体任务目标。3位书记纷纷表示,将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变约谈为动力,迎头赶上,争先进位,确保尽快实现突破,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市委组织部、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销号专项推进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视程度不够、发展定位不高等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紧抓在手上,推动村党组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力稳步提升。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增收,制定“大干三季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目标分解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月、每周,责任压实到人、到岗。对集体经济收入尚未突破3万元的村要逐村研判会诊,把资产资源、人才等要素整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增收计划、消除措施和具体时间表,确保如期实现增收目标。要突出“党支部+”理念,注重发挥村党支部作用,通过支部领办合作社、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物业经济等实现增收。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审计和督导调研,加大“三务”公开力度,确保增收数据真实,杜绝弄虚作假。对搞“数字造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综合考核重要内容,2019年县、乡未达到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目标的,基层党建年度考核相关指标不能评价为“好”等次,党政正职年度综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党建考核排名末位的,乡镇党委书记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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