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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25 17:31 信息来源:济宁日报
信息来源: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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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书记林红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于永生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张继民,有关市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书面学习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抢抓黄河流域保护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济宁担当、作出更大贡献。要坚持统筹推进,启动新一轮“四减四增”,开展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黄河流域(济宁段)水环境治理、湿地修复等工程,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形成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儒家文化、运河文化、黄河文化传承弘扬,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修订完善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加紧谋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动黄河流域保护和发展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安委办有关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通知指出的共性问题,进行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补齐短板弱项,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往深里查、往细里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监管责任、县市区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切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力有效实施。要突出抓好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大力培育品牌,持续做优环境,着力补齐短板,积极倡树新风,切实增强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聚焦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主动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在看到我市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始终保持工作主动性和政策延续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任务落实,扶贫部门要牵头扎实开展好“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政策兑现“回头看”活动。要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准确发现贫困信息变化情况,形成个人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动态监测、即时帮扶机制。要加快推进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有关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支持,市级要重点支持部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相对较多、财政收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但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的乡镇,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老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注重发挥老干部优势,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水平,用心用情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做到对老干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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