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要求,现将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市法制教育中心“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
(一)面谈时间、地点
面谈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08:30。
面谈地点:山东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办公楼三楼(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南张庄社区东)。
(二)面谈形式
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谈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谈结束后统一向面谈人员宣布。
(三)面谈考场
设置候考室、备考室、面谈室、休息室。面谈室设考官席、答辩席、计分席、计时席和监督席。
(四)面谈考官
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五)面谈程序
1.入场。参加面谈的人员应提前4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谈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面谈地点。
2.抽签。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在侯考室抽签,确定面谈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谈开始时仍未到达面谈考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谈资格。
3.备考。引导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引导考生到备考室,在备考计时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阅读面谈试题,进行必要的思考和准备。在规定备考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备考。
4.答辩。考生进入面谈室,在开考计时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在规定的面谈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面谈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不再补充并表示“答题完毕”,面谈结束。
5.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现场打分,根据7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平均分作为面谈最终分数。
6.公布面谈成绩。全部面谈结束后,向面谈人员集体宣布面谈成绩。根据面谈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00。
面试地点:山东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办公楼三楼(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南张庄社区东)。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对象。面试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面试考场
设置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休息室。面试室设考官席、答辩席、计分席、计时席和监督席。
(四)面试考官
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五)面试程序
1.入场。通过面谈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前4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
2.抽签。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在侯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备考。引导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引导考生到备考室,在备考计时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阅读面试试题,进行必要的思考和准备。在规定备考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备考。
4.答辩。考生进入面试室,在开考计时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在规定的面试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面试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不再补充并表示“答题完毕”,面试结束。
5.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现场打分,根据7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分数。
6.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面试成绩。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谈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面谈面试组织实施及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影响考试公正情形的,不得参与面谈面试工作。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 “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